我們的營業項目 聘僱錦囊 申聘注意事項 申聘注意事項 薪資發放 ‧基本薪資 外籍幫傭、監護工之薪資是以勞動基準法及勞動契約之規定發放。 移工報到的次月隔日是發薪基準日。 發放薪資時請依照本公司提供之“薪資表”上所列以台幣直接給付予外傭,並務必要求外傭簽名,以免日後發生困擾。 加班費或雇主額外給付之獎勵金亦應明列於薪資表上。 本公司並不鼓勵雇主額外多給付薪資,若確有必要,雇主應電告本公司,先行與外傭溝通,以免日後管理上發生困擾。 若外傭要求調高薪資,雇主應嚴正予以拒絕,並通知本公司處理。 雇主於發放薪資時,應依據外傭之『薪資表』將其國外貸款、服務費等匯入其指定之帳戶內,健保自付額則直接由雇主自行扣除後再行繳納,其餘以現金直接給付於外傭。 外傭入境時本公司將隨附“薪資單”供雇主發放外傭薪資之用,雇主應確實依照薪資表上所列,按時發放薪資給外傭,雇主若未準時發薪資或請女傭於薪資表上簽名,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處罰。 外傭簽名之薪資表雇主應妥善保存,外傭離境前雇主應提供薪資表以利結清外傭與雇主間之金錢關係。 依勞動部規定:雇主預扣之所得稅款應以移工個人名義於金融機構開立帳戶存入。 依據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及就業服服法之規定,雇主給付移工薪資時,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母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,交予該外國人收存;故,雇主發放移工薪資時,應依規定將「薪資明細表」交予移工收存,並應覈實填寫。雇主若未提供移工薪資明細表,將可能被廢止聘僱移工之許可。 ‧ 加班費 依據勞動契約之規定,外傭工作七天中有一天為休假日,而加班費稱:外傭放棄休假日,應雇主要求加班,雇主應額外給付外傭之費用。 加班費給付金額為月薪除以三十,所得之即為一日之薪資。 加班費是以日薪計算。 返回